7月6日,演员金世佳意外以“另类”方式登上热搜——有网友在公共场所捡到他的身份证,未打码的照片和详细信息被直接po上网,话题“金世佳你身份证掉了”迅速登上热搜。从证件照里的黑框眼镜寸头造型,到网友玩梗“展博,你身份证掉了”,再到法律争议的迅速发酵,这场乌龙事件堪称一场“全民法治教育课”。
被曝光的身份证显示,这张证件由上海徐汇分局于2013年签发,照片中的金世佳素颜戴眼镜、寸头清爽,与《爱情公寓》时期的“陆展博”形象高度重合,引发一波回忆杀。评论区迅速被调侃攻占:“十年了,这呆萌感一点没变”“建议《爱情公寓》续集就用这张证件照当剧照”。
然而,欢乐气氛很快被法律问题冲淡。拾得者最初在社交平台直接公开未打码的身份证信息(含姓名、身份证号、住址等),尽管初衷可能是“寻失主”,但这一行为已涉嫌违法。热心网友迅速行动:有人通过微博联系金世佳团队及好友檀健次,有人直接报警,话题金世佳你身份证掉了下很快出现高赞评论:“快删图!传播身份证信息犯法!”
同日,金世佳工作室发文回应,确认已联系到拾得者,并呼吁“勿继续传播证件相关图片及信息”。声明末尾还幽默补刀:“重要证件不要随意揣裤兜。”网友秒懂调侃:“懂了,下次塞袜子里”“工作室:老板,长点心吧!”
不过,部分细节仍引发讨论。有网友提出疑问:“2013年身份证照片允许戴眼镜吗?”事实上,根据当时规定,佩戴非反光眼镜且不遮挡五官的情况下可以拍摄,但近年部分地区已调整规则。这一“冷知识”意外成为话题衍生彩蛋。
事件虽以“虚惊一场”收场,却暴露出公众对个人信息保护的认知短板。《民法典》明确规定,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或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,擅自公开他人身份证信息可能面临侵犯隐私权的法律风险。此前已有案例显示,类似行为最高可被处以10日拘留。
而金世佳团队的危机处理也获好评——从快速响应到用调侃化解尴尬,既避免了舆论发酵,又巧妙传递了普法信息。网友总结:“这波操作,比《猎罪图鉴》还利落。”
一场丢身份证的意外,既让网友重温了“展博”的呆萌,也再次敲响隐私保护的警钟。下次捡到证件,记得学这届网友的正确姿势:报警、联系失主,但绝不传播敏感信息。至于金世佳——建议工作室下次给他缝个内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