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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娱紧急撤回首位“刑满释放”影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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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监狱来的妈妈》真是好神一部电影(无褒义)。

简单总结一下,主创团队从监狱找来一位杀人犯,在她服刑期间把她的故事拍成了电影,由她本人真实出演的同时又大量篡改案情,即将上映之际引起了巨大争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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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的最新进展是,主演本人的账号被禁止关注,为电影做过宣传的艺人们纷纷割席,官方下场点名批评,上海市电影局也发了通报,决定停止该片上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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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们今天就来展开聊聊,这部还没上映就遭到全网抵制、一星差评的电影,究竟为什么会惹上这么大麻烦。

斯文第一次刷到它是在去年10月,赵箫泓(原名赵晓红)凭借该片入围第73届西班牙圣塞巴斯蒂安国际电影节,还获得了银贝壳最佳主角表演奖,当时网友就已经开始热议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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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方面是这个奖项含金量确实高,在她之前中国拿过这项荣誉的演员只有宁静、范冰冰,而赵箫泓是今年继辛芷蕾、万茜之后,第三位拿下国际A类电影节影后的中国女演员。

圣塞巴斯蒂安国际电影节取消了影帝影后的设置,最终只选一位“最佳主演”斩获银贝壳奖,赵箫泓还是在评委普遍偏爱本地演员的前提下,跟一位西班牙男演员一起拿了“双黄蛋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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虽然作为评委的周冬雨努力“撕奖”功不可没(记住这点后面要考),但赵箫泓本身是个素人,上来拍第一部电影就拿了这么重的奖,还是让不少观众忍不住好奇,她究竟是什么来头?

也不用大家细扒,因为《监狱来的妈妈》一度把这事儿当成宣传噱头,电影女主和故事原型都是赵箫泓自己,网友一句话总结:新晋圣塞影后居然是真的刑满释放人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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影片公开的剧情是,“一位因反抗家暴意外杀夫而入狱的女性,在经历十年牢狱生活后出狱,通过自立获得婆婆谅解并与儿子修复亲情纽带的故事”,冲着这些关键词,还有人说赵箫泓的人生就是现实版《酱园弄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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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时就有观众表达疑惑,咱不是一直在抵制劣迹艺人吗,怎么失德、违法的都被禁了,这个正儿八经犯过罪、杀过人、坐过牢的,还能光明正大拍电影、拿影后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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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因为导演解释,影片在筹备前期进入监狱采风,是得到了官方支持的,并且成片确实顺利拿到龙标,获得了全国上映的许可,新华社、三联生活周刊等主流媒体也都做过报道,方向还很正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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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事儿就没掀起什么大水花,直到今年5月10日,也就是母亲节当天,《监狱来的妈妈》正式官宣定档,说要在5月30日上映,一向关注女性议题的姚晨第一个站出来帮忙转发吆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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赵箫泓本人也发了长文,讲述自己为什么会拍这部电影。大意是她曾被推入深渊、陷入绝望,在狱中是对儿子的感情支撑着她,她懂这种愧疚与无助,希望通过这部电影,让那些在困境中挣扎的女性别放弃自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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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些操作放在宣传期都很寻常,不寻常的是赵箫泓这个人,从“刑满释放”到“国际影后”,不论是不是在内娱,这都是相当炸裂的剧情。再配合上电影宣传期的大量曝光,这回网友的质疑可不是小打小闹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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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刑人员到底能不能拍电影呢?杀人犯主演的电影究竟是怎么过审的呢?电影宣传她长期遭受家暴,反抗时误杀丈夫,事实果真如此吗?监狱里一般不允许拍摄,主创团队是怎么做到真实取景的呢?

顺着这些疑问,有较真的网友从赵箫泓的判决书扒起,结果这一看,好家伙,电影的宣传方向可以说是漏洞百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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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件发生在2009年,赵箫泓(原名赵晓红)与丈夫因为生活琐事(支床问题)发生争吵、互相厮打,争执过程中,赵箫泓主动退到客厅,拿起桌上一把水果刀,正面持刀刺入丈夫胸部,导致对方抢救无效死亡。

赵箫泓被判故意伤害罪,有期徒刑十五年,剥夺政治权利五年。后来因为她在狱中表现良好,获得两次减刑,最终于2020年6月15日刑满释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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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影出品人、制片人沈芬表示,《反家暴法》是2015年颁布的、2016年实施的,但在赵箫泓案发的2009年尚无相关立法,所以判决书中没有体现出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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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芬认为电影有虚构的权力,但在对案情的处理上却高度写实,赵箫泓遭受家暴慌张之下反击伤人,是经过公安查明、法院确认的事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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斯文仔细看了判决书,的确有提到家暴的部分,不过那是赵箫泓单方面的说法,她在法庭上声称自己长期遭受家暴,是反抗伤人,但一来是她没有任何家暴报警记录、验伤报告、目击证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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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来是夫妻俩住在合租房里,有多名邻居、合租室友可以证实,赵箫泓夫妻之间关系较好,只是偶尔会因琐事吵架,并且日常家务大多由丈夫承担,法院最终没有采信赵箫泓上诉时提出的“长期家暴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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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是网友最初感到愤怒的点,在法律根本没有认定家暴存在的前提下,影片却将故意伤害罪美化成了“反抗家暴”的英雄行为,扭曲真相的背后是对司法的蔑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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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加上死者不会说话,这部影片已经拿奖,上映之后影响力只会更大,一句“真实案件改编”就可以给他扣上“家暴男”的帽子,这让同样出演了电影的死者母亲、儿子情何以堪,又如何面对这样的二次伤害呢?

当然,斯文也注意到了,还有一部分网友提出异议,家暴这种事向来是很隐秘的,想做到证据链闭环几乎不可能,那么有没有一种可能,就是赵箫泓的自述都是真的,只是在案件中无法完成司法认定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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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加上婆婆、儿子两位关键人物,不仅都选择原谅赵箫泓,还跟她一起拍了《监狱来的妈妈》,就更让这些网友费解,“如果不是男方确实行为不妥,TA们怎么还能跟杀父/子仇人和平共处”?

当事人具体是怎么想的,在他们发声之前谁也说不准。斯文只是觉得,生活总是要过下去,不论家暴是否存在,婆婆已经失去了她的儿子,如果不跟儿媳妇和解,那她彼时还很年幼的孙子,恐怕也要失去自己的母亲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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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芬那篇已经删除的长文里还提到,“我们电影的拍摄,得到了司法部的批准与支持,也得到了地方监狱局、女子监狱的大力支持与协拍,并履行了十分严格的手续”,那么问题来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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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知《监狱法》明确规定,服刑人员仅能参与非营利性改造活动,营业性演出、商业拍摄、包括当演员,都是明显违法的。《电影产业促进法》也规定了,影片必须“先备案后拍摄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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咱来捋一捋时间线哈,导演在接受采访时自己说过,这部电影是从2018年开始筹备的,2019年以纪录片名义向监狱管理局申请,获批进入多地监狱拍摄。

进监后他们拍了两套素材,一套是真实的女犯改造日常,用于纪录片备案,另一套是按剧本拍的剧情片,也就是《监狱的妈妈》这部电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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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开始先以纪录片立项备案,2021年改成剧情片在电影局补备案,然后去国际电影节拿奖,之后再回国申请公映许可。国家电影局官网可以查到,这部电影确实是2021年在上海备案立项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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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结,《监狱的妈妈》这套操作属于“先拍后备”,已经违反法定程序;剧组进监拍摄的2019年赵箫泓还在服刑,参与商业电影拍摄也是违法的;以“纪录片”名义申请监狱拍摄,实际用于商业故事片,还涉嫌骗取审批。

去年电影节参展的时候,主创还被国外记者问过为什么电影没有龙标,是不是还没过审。制片人解释他们6月就拿到了,但网友一盘时间线,发现这电影是先报名参展,后补的手续,这也是违规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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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真刑啊……舆论发展到这一步,其实在官方出面叫停之前,大家也都知道这片子要凉了。凡是跟电影挂钩的艺人,也都被网友扒出来骂了个遍。

当初因为撕奖成功被剧组点名感谢过的周冬雨至今还没发声,但她毕竟只是评委,评分依据仅限于电影内容,也无权调取主演的犯罪记录,所以也有网友帮她说话,认为她无需担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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姚晨和汪涵就没这么“幸运”了,前者是最先帮这部电影转发宣传的大咖,舆论翻车之后也只是默默删博,用工作室的账号发声明找补,说她只是关注国产电影创作,但对影片的相关背景缺乏充分了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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虽然工作室强调“对此我们审慎自省”,但还是没能挡住网友群嘲,连带着她多年前“恶之花”的迷惑发言、对柴静的阴阳怪气都被翻出来审判了一波,不少《武林外传》剧粉都在求她以后千万记得谨言慎行。

汪涵的情况更微妙,他是作为出品人被嘲的,也连夜发声明说自己没有投资,只是疏忽之下同意挂名,初衷为扶持文艺创作,未对项目背景及内容进行充分尽职调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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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友:真的吗?我不信。毕竟片方“关于不再保留汪涵先生出品人署名的”确认函可是5月16日就盖章了,汪涵的个人声明却在20号凌晨才姗姗来迟,这是在等什么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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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行业内的朋友解释,出品人是不会乱挂名的,就算没有投资,一旦挂名了也是利益相关。而且汪涵和秦晓宇是深度合作关系,从后者拍第一部电影《我的诗篇》开始,汪涵就在帮忙吆喝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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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部电影本身也是越扒越有,赵箫泓儿子在电影里穿着条纹旗外套,神似前几年被网友骂疯的毒教材里的毒配图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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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影的出品公司之一,头像十分刁钻,照片上有三个人的立场都有问题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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赵箫泓去年拿奖的时候还在说,“我有很多委屈,我也觉得很憋屈”,结合影片的改编方向来看,不少网友认为她几乎是在外媒面前公然抹黑了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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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瓜吃到现在属实让人眼前一黑,很多事情也早已超出了“瓜”的范畴。其实大家不难理解,片方为什么会把“反抗家暴”作为宣传噱头,随着女性意识的崛起,相关议题一定会受到更多的关注与支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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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利用大众的同情来洗白犯罪,甚至想用这种离谱途径赚票房,那又是另一回事了。经过这部电影的几次风评反转,谁也不清楚那些真正被家暴的人,以后想要为自己发声时,会不会因此遭受更多质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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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还是很好奇,为什么《监狱来的妈妈》从筹备到拍摄,从冲奖到定档,直到网友这次情绪大反扑之前,都没有任何一个从业者发现、提出问题,甚至还有不少大家耳熟能详的公众人物,在为它宣传、背书。

是所有人都在投机吗?票房大卖就是一次“勇敢创新”的尝试,翻车了就纷纷割席,那到底是在糊弄观众还是在糊弄自己呢?照这么发展下去,别说内娱了,电影行业也要完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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