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月20日凌晨,一个名叫“主持人汪涵工作室”的账号发了声明,说要解除和这部电影的所有关系,以后片子里再也不出现他的出品人署名。可仔细一扒,这事处处透着些不合逻辑的地方。

这个发声明的账号,没有认证、没有简介、粉丝才900多,唯一能和汪涵扯上关系的,只有IP属地湖南还有汪涵本人照片的头像。

反观汪涵本人的账号,180多万粉丝,简介明明白白写着“湖南台主持人”,正规得不能再正规。放着大号不用,偏用一个三无小号发声明,换谁都会犯嘀咕,这到底是不是汪涵本人的意思?
当然,汪涵的这个大号也是不经常使用,最近的一次发布内容也仅仅停留在2011年,或许汪涵的真的忘记了自己大号的账号密码,毕竟这么多年没有使用了,所以才启用这个小号。

再看声明内容,更是“槽点满满”。汪涵工作室方说,当初汪涵同意当出品人,只是想扶持文艺创作,没做任何背景调查,纯属疏忽挂名,既没投资,也没参与任何决策,现在出事了,果断切割。

可网友根本不买账,评论区质疑声快把评论区淹了。有人直言:“明星挂名太常见了,拍摄时不切割、拿奖时不切割、定档上映时不切割,现在翻车了切割了”“明星挂名太常见了”“出品人不知道内容?”。
更有网友质疑,主持人汪涵工作室的声明和姚晨工作室的一模一样,后面的叙述也是一字不差。

还有人揪着声明上的公章不放,说公章颜色深浅不一,看着像电子版P的,根本不是鲜章。
其实发所谓的声明,不如用主持人的方式出镜说明情况,现在的公众人物太喜欢发文字声明了,似乎忘记了镜头的真实性更能让人共情。
这次的事件不是简单的电影舆论争议,更是上升到了一定的高度,希望公众人物一定要重视起来。

网友的质疑,从来都不是空穴来风。核心问题就一个:电影出品人,真的只是“挂名” 这么简单吗?

问了AI电影“出品人”的结果(仅供参考),显示了电影的出品人其实掌握了很大的权力,不但拥有决策权,最终还有电影的分红,这与“主持人汪涵工作室”声明中的“出品人”有一定出入。
既然没参与决策,为啥能坦然接受“出品人”这个代表核心权力的头衔?
更耐人寻味的是时间线。汪涵方说,5月16日就和片方解除了关联,可声明偏偏压到5月 20日才发。这几天里,电影本身问题和间接的问题接连爆发,舆论彻底失控。
现在再看,汪涵真的能彻底和《监狱来的妈妈》撇清关系吗?恐怕没那么容易。
出品人署名不是想撤就能撤的。拍摄时挂名、宣传时站台,这些都是既定事实。就算现在发声明、撤署名,也抹不掉他当初自愿绑定的痕迹。而且,若后续查出这部电影有违法违规问题,当初的挂名出品人,很难完全摘干净责任。

从情理层面说,公众人物享受了“出品人”头衔带来的光环和资源,就该承担对应的责任。
大家也越来越清楚,没有白拿的好处,也没有白担的虚名。所谓的“挂名出品人”,从来都不是免责金牌。享受了头衔带来的红利,就要做好为项目兜底的准备。
汪涵的这场“撇清大戏”,到这里还远没结束。后续会不会有更多内幕曝光?他是否会为自己的“疏忽”承担实质责任?我们不妨接着看。